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根据济宁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济宁市科学技术奖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重点奖励有助于提高我市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科技成果。申报市科学技术奖应符合《济宁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另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今年市科学技术奖受理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鉴定的科技成果。
(二)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要求整体技术较大规模应用二年以上,其中市科学技术奖管理科学类项目需提供至少二家县级以上党政决策部门的应用证明,市科技进步奖医疗卫生类的申报项目,须有2012年12月31日前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主要研究论文。
(三)申报市科学技术奖项目候选人应为对项目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创新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员,应有发明专利、论文、论著等知识产权证明支撑;前三位候选人投入该项技术研究工作量一般应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候选人作为第一完成人,每年度限报一项市科学技术奖;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管理科学类除外)。
(四)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原则上是由省、市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鉴定的科技成果。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一)各申报人填写《济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一式一份,于7月12日前报送科研处成果科,对于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科研处将发放推荐号和登录口令。
(二)各申报人凭推荐号和登录口令进入网络推荐系统(http://www.stbjn.gov.cn),于7月19日前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三)对于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材料,在经过科技局审核后,于
三、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13年度济宁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等。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书面推荐书(网络推荐后通过推荐系统在线生成推荐书主件,打印后与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加盖所在院系部公章的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一式1份。书面推荐材料应与电子版推荐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二)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在《项目名称》栏中,名称与公布名填写不一致的推荐项目,应在报送书面推荐书时,提交更改报告。
(2)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书面说明。
五、推荐截止时间
(一)《济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提交科研处截止日期为7月12日。
(二)网络推荐工作的截止日期为7月19日。
(三)纸质推荐材料请于7月25日前报送科研处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